一、项目编号
: SHXM-00-20210309-1084等二、项目名称
: 旗忠村寝园等设施场所维修、吴泾镇污染源第三方辅助监管、吴泾镇域“一网统管”视频资源数字信号接入服务项目、压缩站管理项目、颛桥镇管龄10年以上市政管道检测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上海锦缬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3199弄67号209室 |
四、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本局依法实施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检查发现,上海锦缬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旗忠村寝园等设施场所维修项目,招标文件中无工程量。
2、被抽查项目均存在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情况。
3、旗忠村寝园等设施场所维修项目、吴泾镇污染源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吴泾镇域“一网统管”视频资源数字信号接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成交公告未附中小企业承诺函。
4、吴泾镇污染源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吴泾镇域“一网统管”视频资源数字信号接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
5、吴泾镇污染源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吴泾镇域“一网统管”视频资源数字信号接入服务项目、压缩站管理项目、颛桥镇管龄10年以上市政管道检测项目,未明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吴泾镇污染源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评审因素存在“企业综合情况中-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打分”表述。
7、压缩站管理项目、颛桥镇管龄10年以上市政管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按实结算。”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处理结果:
责令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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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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